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厂房(庭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外墙翻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4-08-30 08:30:00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厂房(庭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外墙翻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X-GC2024-05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厂房(庭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墙翻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厂房(庭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墙翻新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厂房(庭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墙翻新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为49.2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492,795.74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492,795.74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47,838.72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30,225.97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城名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厂房(庭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墙翻新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翻新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09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1109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

3.3.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  

3.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0830日至 2024 09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东城街道高田坊国泰云创中心3栋305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0906 10  00 分。投标会时间:2024 0906 10  00 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社区居委会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金额: /  

6.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其它:不收取 

    注意: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0769-22016828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社区莞温路236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2 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在村公告栏及广东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hxxmzb.com)发布